青海安監局
青海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,列入直屬機構序列。
青海安監局主管青海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,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。
貫徹執行青海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及規章制度。
下屬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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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室
負責青海機關綜合協調及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,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。
負責文電、檔案、機要、保密、信訪、宣傳、保衛、會務及財務、后勤、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等工作。
負責辦公室機關并指導安監系統的紀檢、監察工作。
負責組織辦公室人事、機構編制、勞動工資、黨務、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外事、統戰、僑務、計劃生育、機關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和工會、共青團、婦女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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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監督管理一處
指導、協調和監督青海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工作,實施非煤礦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。
依法監督檢查青海非煤礦礦山、冶金、有色、機械、建材、汽車、輕工、電子、橡膠、紡織、煙草、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、設備設施安全情況。
組織對青海內生產經營單位、非煤礦礦山企業“三同時”的審查、檢查工作。
參與青海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,指導和監督相關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評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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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監督管理三處
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,在職青海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。
承擔青海相關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。
組織查處青海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。
負責在青海內對有關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。